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际化水平和影响,切实加强我校首座海外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为学校今后建设其他海外孔子学院储备人才,经研究,决定重点在tyc1286太阳成集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5单位组织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人选,校内其他单位也可推荐本单位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且符合条件的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人选。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的推荐人选应符合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和tyc1286太阳集团的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中方院长任职条件》和附件2《中方教师任职条件》)。
二、推荐人数及语种要求
重点推荐的5单位均可在本单位在册教工中推荐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人选各1人;其他各单位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各超过1人。
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强的英语能力。
三、其他详情请参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网站http://www.hanban.org/。
四、各单位请于3月3日上午11:30分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方院长和中方教师推荐人选表上报至孔子学院事务联络办公室(校本部A区主楼1011室,电话:2061354),电子版发送至ningdadj@163.com。
tyc1286太阳成集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